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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妈妈,拜託帮我解答

我真的很想知道,我要我应得的资遣费,这样不对吗?

我原将于11/13工作年资满一年,

但公司于10/31将分公司撤回,

因分公司仅我一人是当地人,

其他同事都回总公司,(意思就是只有我一人直接失业)

而我没接到总公司的人事命令,没有经营者直接告知,

总公司仅于10/22交待分公司主管转告我,

我只上班到10/31;

然而,我在11/10领薪时,公司只补贴我5000元,

我只要求应得的资遣费,不到12000元,

我这样很过份吗?

最后编辑于:2022/05/19作者: 代孕经验交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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